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原则?

日期:2019-11-07 人气:1215
  1.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书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原则: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3)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或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分级管理。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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