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经营者: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少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出现货源紧俏,价格不合理上涨。市委市政府专门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为防止个别不法企业及经营户趁机哄抬物价,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应根据市场需要积极组织货
日期:2020-02-12 人气:1075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通知要求,企业复工时间有所延期,部分涉企工作事项相应受到影响。前期,我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下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合肥市“两项工程”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奖补项目的通知》,明确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0日。鉴于当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申报时间延期至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其它申报事项按原通知要求实施。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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